华艺峰尚空间设计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
一、 安全施工具体指标
1、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3、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4、 不发生火灾事故;
5、 不发生中毒、环境污染事故;
6、 不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不稳定事件;
二、 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相关法律规定的安全要求
1、 我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具备专业上岗资格和安全操作技能,保证上述人员的专业上岗资格真实、有效。
2、 我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等,遵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要求。
三、 单位内部安全保障措施
1、 我单位内部已建立健全了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做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 我单位为施工人员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质量/安全/环境等相关资质。
3、 我单位在施工现场作业期间按国家安全标准要求配置相关的安全消防设施和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的设备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用电设施/设备安全安全防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等)保证符合国家消防标准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
4、 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施工责任区域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
四、 遵守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
1、 接受施工队长、监理、总承包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2、 派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没有劣迹和犯罪经历。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携带香烟及火种进入施工现场。
4、 进施工现场的人员按照人员进出入手续办理并佩带胸牌方可出入施工区域。
5、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遵守发包人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不酒后进入,不擅自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区域,无工作时不在区域内逗留,不违章/冒险作业,不进入危险区域。
6、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按照要求主动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按照交通规则和院区安全标志安全行驶和停放,不高鸣喇叭、超速行驶、乱道行驶等。
7、 货物及设备机具等出入按照要求办理合格手续。
五、 现场施工安全责任
1、 现场施工严格按照标准施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检查和全程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监控到位。
2、 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应急器材,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 特种行业作业符合国家安全安全标准要求,具备相应资质。
4、 现场施工如有明火作业/高空作业/临时作业/易燃易爆品作业时,提前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施工现场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张贴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区域安全监护,配发相关作业安全防护用品,清理现场无易燃物后,方可施工作业。同时对施工作业可能出现的应急情况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并对施工人员全部培训到位。
5、 在未验收交接给施工人员的建筑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施工进行检查和监护工作,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施工。
6、 装饰装修施工严格按照消防规定使用不易燃装饰材料,施工现场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配备到位。使用明火作业等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保证清理现场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7、 电气设备在试运行期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护运行,以便事故应急处理和故障维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 对业主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并对提出的问题按照国家规范或法规组织整改。
9、 现场服务人员,不利用岗位作业之便盗窃财物。
10、 现场服务人员有义务向业主等相关部门提供消防、安全、保卫及隐患等方面信息,出现应急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处理。